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東鴻廈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或陽江市江城區土地儲備中心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廣東鴻廈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